硫化锌精矿竞价采购公告
公告编号:LPXD-XJK20231121
尊敬的供应商:
我公司(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)根据生产经营安排,面向社会对我公司2023年12月所需硫化锌精矿进行公开竞价采购,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标的名称:硫化锌精矿。
二、标的数量:约1000金属吨(供方根据供货能力在锌精矿采购报价单中填写数量)。
三、质量要求:
Zn% | S% | Fe% | Sb% | As% | SiO2% | F%、Cl% | Co%、Ni% | MgO% |
≥50 | ≥22 | ≤10 | ≤0.2 | ≤0.15 | ≤5 | ≤0.02 | ≤0.008 | ≤0.5 |
四、价格模式
1、基准价:按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上海有色网(www.smm.cn)(历史资料页面)公布的1#锌锭平均价为基准价。
2、计价模式:
锌精矿含锌=50%,每金属吨单价=基准价-加工费;
基准价=15000元/吨时,加工费=( )元/吨;
基价大于或小于15000元/吨时,加工费=( )+(基准价-15000)×20%元/金吨。
五、供货时间及地点:
1、供货时间:2023年12月25日前(商议),均匀完成合同约定数量。
2、交货地点: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仓库(硫酸厂)。
六、硫化锌精矿含锌主品位及杂质增减度扣减标准:
1、硫化锌精矿实行单车单样分析;若单车硫化锌精矿含锌品位≥40%,则按合同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计算按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。
硫化锌精矿含锌品位 | 价 格(元/金属吨) |
Zn>55% | 不再增度增价 |
50%<Zn≤55% | Zn品位每增加0.1%,单价增加5.00 |
45%≤Zn<50% | Zn品位每降低0.1%,单价扣减10.00 |
40%≤Zn<45% | Zn品位每降低0.1%,单价扣减20.00 |
Zn<40% | Zn<40%品质范围内的单独加权进行结算,Zn品位每降低0.1%,单价扣减50.00 |
备注:硫化锌精矿含锌增减度按加权平均品位分段累计计算。
2、硫化锌精矿含杂质扣减标准:
杂质元素 | 采购标准(%) | 扣减范围(%) | 扣减金额(元/金属吨) |
S | ≥22 | 20≤S<22 | 每降1%单价扣减30.00 |
S<20 | 拒收、退货,若已入库的单价扣减300.00 | ||
Sb | ≤0.2 | Sb>0.2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20.00 |
Fe | ≤10 | 10<Fe≤12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10.00 |
Fe>12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20.00 | ||
SiO2 | ≤5 | 5<SiO2≤6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20.00 |
SiO2>6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30.00 | ||
As | ≤0.15 | 0.15<As≤0.5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30.00 |
As>0.5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100.00 | ||
F | F≤0.02 | 0.02<F≤0.03 | 单价扣减5.00 |
0.03<F≤0.05 | 每超0.01%,单价扣减10.00 | ||
F>0.05 | 每超0.01%,单价扣减20.00 | ||
Cl | Cl≤0.02 | 0.02<Cl≤0.03 | 每超0.01%,单价扣减5.00 |
0.03<Cl≤0.05 | 每超0.01%,单价扣减10.00 | ||
Cl>0.05 | 每超0.01%,单价扣减20.00 | ||
Co | ≤0.008 | 0.008<Co≤0.02 | 每超0.001%,单价扣减5.00 |
0.02<Co≤0.05 | 每超0.01%,单价扣减8.00 | ||
Co>0.05 | 每超0.01%,单价扣减10.00 | ||
Ni | ≤0.008 | Ni>0.008 | 每超0.001%,单价扣减3.00 |
MgO | ≤0.5 | 0.5<MgO≤0.8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10.00 |
0.8<MgO≤1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60.00 | ||
MgO>1 | 每超0.1%,单价扣减80.00 |
注:1、硫品位按合同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扣减。
2、其他杂质品位按实际数据分段累计计算扣减。
七、结算及付款方式:
1、结算方式:以供需双方确认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检斤、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,按供货时间实际到货数量加权计算平均品位进行结算。若客户对我司的化验结果有异议,双方协商或提取仲裁样品交有仲裁资质的机构对仲裁样做分析(仲裁地点由供需双方临时协商确定)。若仲裁结果(计价元素锌、银、锗)与需方数据误差在国家标准(执行标准:GB/T8151.1-2012)允差范围内,以需方数据结算,若超出国家标准(执行标准:GB/T8151.1-2012)允差范围的,以仲裁结果结算,费用由错误方承担;若杂质元素仲裁结果有允差范围的,严格按照国标执行,没有国标可执行的,按第三方仲裁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为结算依据,费用由错误方承担(以商务合同为主)。
2、付款方式:先货后款;货到验收合格后需方按到货期间均价、重量估算货值支付供方70%作为临时货款。剩余货款待双方结算完毕后,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,需方支付余款。
八、报价条件
1、报价供应商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、具有矿产品生产、销售经营资格,提供经过年检的相关资质证明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)。
2、首次参与报价须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,(若与我司有未结算款项的不足20万元的补足20万)。a、缴纳履约保证金后,未参与报价,可申请退款,无息返还本金; b、中标方在履约结束时,若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可书面申请退款,无息返还本金;c、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未中标的,可申请退款,无息返还本金。d、若中标者不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数量,将按未履约比例扣缴保证金(标的数量-履约数量)/标的数量×20万)。
3、履约保证金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汇到我公司账户,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,备注“信誉保证金”,并将汇款回执上传至罗平锌电电商采销招标平台。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:
开户名称: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
帐 号:53001647436050543214
九、报价方式及报价截止时间:
(一)报价方式:电商平台直接报价(网址:http://system.lpxdgf.cn/)。
1、业务联系人:田熙13529863174 黄松15012200804 方宝驹13354684659
2、注册联系人:刘小波15974638101
3、系统管理员:黄本应13769569862
(二)报价截止时间: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:00整。
十、报价须知
1、本次锌精矿采购实行到厂交货,交货前发生的运输费和风险由供货方承担。
2、供方运输车辆在卸车、取样、制样、计量过程中应当遵守我公司相关规定和现场人员的指挥,若存在弄需作假、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,将终止合同履约,并纳入我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。
3、异议处置及其它事项,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,并以购销合同为准。
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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